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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2 10:19:5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统筹做好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保障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新学期研究生注册:按校历安排,新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11-12日。研究生报到注册前须按财务要求缴费,如存在欠费情况,学院不予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返校条件或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应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及时到学院补办报到注册手续。

(二)公共课程考试:按学校统一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延期至本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考试时间为2月14日-2月17日。具体详见附件1。  

(三)新学期课程安排:研究生院完成全校公共课程的安排后,各学院于2月14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专业课程的安排。原则上所有研究生课程上课地点均安排在航南楼研究生教室。2月17日起,教师、学生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下载个人课表。

(四)新学期开课时间:2月20日(周一)正式开始。

(五)教学准备。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做好线下授课的相关准备。并做好网络教学预案,熟悉在线教学资源的学习操作,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提供学习支持。

(六)成绩录入。任课教师应于3月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七)其他。缓修缓考、成绩补录、调停课手续请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联系人:游炜,逸夫楼318办公室)。

二、教学监督与管理

(一)教学质量监督。各学院在开学前应督促检查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准备情况,确保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准备到位、正常运行。学校教学督导组及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抽查,保障课堂教学质量。

(二)学生上课管理。研究生须按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课程学习,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三)课程调整管理。研究生所有课程开停课和调整安排均由研究生院培养办统一协调审批。未经报备,各学院和任课教师不得自行调整授课时间。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安排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1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一览表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1

《矩阵论》

2月14日9:00-11:00

航南楼305、307

2

《工程数学一》

2月14日14:00-16:00

航南楼303、307、308、403、407、409

3

《工程数学二》

2月15日14:00-16:00

航南楼303、307、308、309

4

《英语精读一》

2月16日16:00-18:00

航南楼303、307、308、309、311、312、401、403、407、409、411、418;

航北楼302、305、306、308、309、314;

逸夫楼408、504、509、511

5

《数值分析》

2月17日14:00-16:00

航南楼303、307、309

工作须知

1.所有监考老师至少提前25分钟至相应考场的考务室,监考老师到齐方可领取试卷航南航北楼的考场,考务室设在航南楼310;逸夫楼的考场,考务室设在逸夫楼2楼保密办221

2.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表统一交回考务室,验收完毕后方可离开。

3.监考老师要求考生按指定排座入座,开考前仔细检查核对证件,人、证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以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能允许考生交卷离场。

4.监考老师必须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预防并及时制止考生违规违纪苗头。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必须终止学生考试进行处理,不得隐瞒袒护放任不管。考场期间,考场监控和屏蔽系统全部开启,在此期间监控拍摄的监考老师和考生违反考场纪律情况,将作为违反考场规定的处理依据之一。

5.如有违反监考规定或发生责任事故,将根据《南昌航空大学关于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