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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对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深入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人才为目标,深入探索新形势下的研究生教育规律,以不断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创新思路,更新观念,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项目申报

1、研究生教改项目是探索研究生培养体系、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过程管理、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等方面改革,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每年申报一次,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主要范围是:

1)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方法研究;提高培养研究生质量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研究;

2)公共或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内容或教学方法研究;

3)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含工程硕士)的培养模式、实践方案以及管理方法研究;

4)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质量、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段及评价方案的研究;

5)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6)优质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校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作单位)、开放式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及有关培养途径与过程的创新性研究;

7)提高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就业能力培养模式、方案的研究;研究生新型管理机制、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实践研究;

8)其他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课题研究。

2、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人应为与研究生教育有关的在岗教师,项目申报人每年只允许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在其原有项目结束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3、项目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申报表》,由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4、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产生本年度研究生教改立项项目,并进行校内公示。

5、江西省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推荐项目将由校研究生教改立项项目遴选产生。

三、项目管理

1、学校给予每个研究生教改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费、差旅费、学术交流费、论文发表费等。

四、项目结题

1、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申报表设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及研究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向研究生学院提出结题申请。

2、项目主持人申请结题时应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封面、目录、研究报告、结题鉴定表、成果附件。

3、对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将停止项目主持人三年申报资格。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