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提交学术报告、实践的通知
关于2012级提交学术报告、教学实践和工程实践报告的通知
2012级研究生:
请各班于9月3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教学实践、学术报告(不少于5篇)和工程实践报告(签字盖章后)交到逸夫楼216。逾期未交造成无法按时打印成绩等后果自行负责。
说明:全日制专业硕士交:学术报告(不少于5篇)和工程实践报告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交:教学实践和学术报告(不少于5篇)
特此通知!
附:
教学实践报告下载地址:http://yjs.nchu.edu.cn/uploadfile/20140916102446242.doc
学术报告记录下载地址:http://yjs.nchu.edu.cn/uploadfile/20140916102723264.doc
工程实践报告下载地址:http://yjs.nchu.edu.cn/uploadfile/20140916102326954.doc
研究生院
201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