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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基金项目验收及成果申报工作开始,现将研究生创新专项基金项目2015年度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资金项目表(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认真实施研究计划,达到申请书中所设计的目标。
2、学术研究类项目验收必须以“南昌航空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不含增刊),并且在成果显著位置标注“本项目由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省级项目)或“本项目由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校级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
制作研发类项目验收必须提供实物。
三、项目验收的方式及程序
项目验收按《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校研字〔2015〕79号)及《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协议书》的相关要求执行,由各学院具体组织验收工作。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请验收,
学术科研类项目提交如下验收材料:《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项目申请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3)、代表性论文论著原件及其复印件(包括: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刊号及文章内容)以及以上验收材料电子版(验收材料电子版请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制作研发类项目提交如下验收材料:《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项目申请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3)以及相关实物等(如,成果有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需提供样机、样本;若成果有计算机软件需提供相关软件材料等)。
2、所在学院需召开专门会议评审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6年11月30日(项目负责人2016年12月毕业)或2017年4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2017年6月毕业)统一将验收材料及《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情况表》(附件4)报研究生工作部(逸夫楼218),电子版发研究生工作部肖怡。
四、其它事宜
如项目要延期验收,需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延迟验收申请表》(附件5)。
联系人:肖怡 电话:83953306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