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提升研究生跨学科研究能力与综合素养,学校决定遴选、开设一批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在读研究生自主选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是为完善复合型人才合理的知识结构,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而开设的跨学科课程、方法技术类课程、素质拓展类课程。内容主要包括文献检索类、体艺素养类、心理发展与职业规划类、文学素养类、航空素养类等。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要求
1.教学内容系统、丰富,有助于研究生拓宽知识面;注重探索案例教学、研究性学习及文献评价等方式;
2.课程安排应适应跨学科选修的需要和普遍接受的程度,具有一定通适性;
3.课程学分为0.5-1学分;
4.课程开设从2023-2024学年开始,安排在第二个学期授课。
5.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稳定,能连续多年面向全校开设;
6.选课人数低于30人以下的课程一般不予开设。
(二)任课教师及教学团队要求
1.任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艺术、体育、外语类课程可适当放宽要求),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2.任课教师须在相关领域上过一门以上课程并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
3.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及考核要求。
三、申报流程
(一)3月29日前,课程申报人填写《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附件1)、《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3月31日前,学院审核并汇总,上报研究生院。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积极鼓励和动员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申报。原则上一个学院至少申报一门。
(三)4月上旬,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遴选。评审通过的课程将收入研究生公选课课程库,入库课程每学年都可参加选课,选课人数达标予以开课。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王艺(逸夫楼318)
联系电话: 83863010
附件:
1.《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
2.《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3.《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