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夏季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发放与领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夏季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领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
6月 26日,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逸夫楼217办公室)领取本学院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到各学院领取,具体时间地点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学院联系人详见附件1)。
二、证书领取与发放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研培字2015年6号)要求,完成学院答辩后材料上交后,领取本学院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2、为了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的审核发放无差错,需由研究生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受委托代领证书者,需要携带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后留存。
3、申请学位时已正式发表论文的毕业研究生凭办理好的《离校程序单》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录用并已缴费视为见刊。学院审核后将《离校程序单》收回留存学院。《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领取签名表》原件交研究生院,复印件留存学院。
4、学术型研究生申请学位时未正式发表论文如现已见刊的,须携带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复印件(含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学位证原件。
5、各学院不得对未办结离校手续的研究生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后果自负。
6、所有毕业研究生都应办理好《离校程序单》后方可离校。
7、证书全部发放完成的学院于7月3日12点前将《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领取签名表》原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未全部发放的学院请在下学期开学初将签名表原件上交。
8、暑假期间研究生院不办理学位证书领取事宜。
9、证书领取后请仔细核查内容是否正确,如有疑问可与本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9日
附件2: 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 因 原因,无法本人亲自领取毕业证书,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为领取。
如因代为领取发生丢失等情况,责任自负。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 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签名: 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